LOGO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防雷知识
无锡市气象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的公告
来源:  |  浏览:40 次  |  日期:2025-07-12
 无锡市气象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无锡是全国雷暴多发地区之一,雷电灾害防御责任重大。为提高我市雷电灾害防御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现就2025年开展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工作公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防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雷电灾害防御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是防雷安全隐患排查的重要手段,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防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落实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规定,及时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等级的单位实施安全检测,组织做好本单位雷电防护装置的日常维护工作。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其他雷电防护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

二、规范开展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

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技术服务的单位必须依法持有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各项检测活动。禁止无资质、超资质从事防雷检测活动。检测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两级。甲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建(构)筑物的雷电防护装置的检测,乙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三类建(构)筑物的雷电防护装置的检测。

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应当在检测工作完成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将检测报告和整改意见提交给市级气象主管机构。

三、严格落实防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市气象主管机构将会同相关部门对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工作进行执法监督检查,并组织全市各级气象部门开展防雷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对以下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1.在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性能检测活动中检测方法错误、检测内容不全面、检测结论不正确的以及弄虚作假的;

2.无资质、超资质从事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性能检测的;

3.有关单位未依法开展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的;

4.雷电防护装置经检测不合格且逾期未整改的。

凡因雷电防护装置不合格造成雷击火灾、爆炸、人员伤亡或重大国家财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 Copyright @ 2012 江苏莱迪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苏ICP备16054911号-1
  • 技术支持:象贷网络